客服电话:0791-8389-8600
文章
  • 文章
搜索

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
网站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通知公告 >>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》的通知
详细内容
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》的通知

时间:2019-07-06     【转载】   阅读

 第一条 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,制定本规定。

     第二条 不属于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第二条、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项目,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:(一)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、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;(二)铁路、公路、管道、水运,以及公共航空和 A1 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;(三)电信枢纽、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;(四)防洪、灌溉、排涝、引(供)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;(五)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。

 

    第三条 本规定自 2018 年6 6 日起施行。


版权所有: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     客服电话:0791-83898600 
公司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远帆大厦A座1001室    
官方微信
手机网站
技术支持: 南昌网 | 管理登录
seo seo